我县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时间:2012-03-23 16:27:48   作者:吴云   

  今年来,为进一步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我县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同时成立县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并明确江苏银行响水支行为协作银行。
  我县风险补偿资金总额为1250万元,由县科技局、财政局共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江苏银行响水支行可为全县科技型企业提供补偿资金总额5倍以上的贷款授信,用于扶持县内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的企业成果转化项目和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服务等科技型企业,并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科技创业园内的科技型企业和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省“双千人才对象工程”资助对象所创办的企业。该资金的设立将极大地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全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相关热词搜索:我县 设立 科技成果

上一篇:生态化工园区:重点项目拉动加快转型升级
下一篇:我县举办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知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