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首次入刑最高可判7年
时间:2016-06-07 16:24:00   作者: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18种行为属于高考作弊。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其中,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4种行为,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违规处理办法还规定,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等9种行为将认定为考试违纪。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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