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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014369677/2017-00036
  • 生成日期2017-03-3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公开形式网站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组配工作总结
  • 主题
  • 体裁
  • 内容概述
    响水县市场监管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响水县市场监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特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同时刊载在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xsscjd.gov.cn/)上。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精神,立足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自身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我局政府信息更加公开、公正、透明、规范。
  1、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更新工作,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相关配套制度。指定专人每日浏览县内有关网站、12345政务信访平台,跟踪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2、严格信息保密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依法公开、严格保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机制。由办公室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点评工作点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4、加强队伍建设机制。增强全局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从事信息公开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岗位的稳定性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5、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扩大信息公开的惠及面。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平台。二是面向办事群众,完善窗口信息公开平台,依托服务大厅窗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方便上门办事群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坚持主动公开原则,注重整体推进。我局以公开透明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坚持抓重点原则,注重热点问题。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工商机关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3.扩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实现监管信息、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统计分析、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公共服务信息网上发布。
  4.进一步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2016年,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公共政策、重大事项等政府信息,及时通过电视字幕、广播、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当年收到申请总数为零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响水县市场监管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响水县市场监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响水县市场监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2016年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创新。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质量;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加强保密审查;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百姓普遍关注的市场监管信息动态,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让外界进一步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2017227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72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其中:1.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数

72

5.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数

0

2.政府公报公开信息数

0

6.信息不存在数

0

3.新闻发布会次数

0

7.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向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信息数

72

8.非《条例》所指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数

72

9.其他答复情况数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信息查询点接待群众数

人次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有关政府信息举报、投诉总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总数

0

3.网上申请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总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被告胜诉案件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被告败诉案件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原告撤诉案件数

0

3.已公开并告知检索途径数

0

4.其他情况案件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