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响水县垃圾收运自卸式三轮车招标采购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垃圾收运自卸式三轮车共35辆,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3、经销商投标的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成交后不允许违法转包和非法分包。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付款方式
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合同价的80%,至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余款于质保期满后两周内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结清。
六、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提供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七、维修时间:要求中标人接到通知12小时内到场维修。
八、质保期限: 2年,时间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十、本项目公告时间: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止。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 月19日至 5 月 26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4 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至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响水县金海路177号三楼。联系电话0515-86782018)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电子档或与代理公司联系索取)。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邮费)后 2 日内,寄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十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文件或答疑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南侧
联系人:张良洪 联系电话:0515-86986010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雅君 联系电话:0515-86881229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响水县金海路177号
联系人:张良海 联系电话:0515-86782009
时间201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