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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673004452/2017-00134
  • 生成日期2017-08-2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文广新局
  • 公开形式网站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组配财政预决算
  • 主题
  • 体裁
  • 内容概述
    文广新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目录

文广新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目录

文广新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

(三)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产品生产,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重点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

(四)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发展、传输;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的监管,审查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内容与质量;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六)负责全县新闻出版事业和版权工作,对新闻出版机构和新闻出版活动实施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

(七)负责全县文物事业,组织实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及考古工作。

(八)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实施行业监管,指导、协调文化行政综合执法。

(九)指导、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领域的科技信息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

(十)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对外和对港澳台的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文化艺术科(文物管理办公室) 、广播电视科(安全播出中心)、文化市场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新闻出版科。

2、下属单位:响水县文化馆、响水县图书馆、响水县剧目室、响水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响水县淮海剧团、响水县人民影剧院、响水县东方剧场、响水县电影管理站。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将立足创新创优,推进宣传文化系统各项工作,夯实基础、突出重点,认真落实跨越争先的各项举措。

    一是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文化艺术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有序推进;协助做好镇区综合文化站建设和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二是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质量。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展演活动,深入开展文化“三下乡”、“三送”工程、基层文艺巡演等活动。精心打造第十四届“文化艺术周”、“四市五县文化联谊”等文化品牌,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繁荣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三是实施“书香响水”建设工程。深化“盐渎风”全民读书节,定期推荐优秀出版物,评选全民阅读先进单位,培育精品阅读栏目、全民阅读示范项目和活动品牌。

   四是强化文化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持久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推进“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维护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

第二部分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5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各增加383.78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其中:

(一)收入总计1537.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37.15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83.78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响水县文广新局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响水县文广新局开展文化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经营收入0万元,为响水县文广新局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文广新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324.1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4.1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0.76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工资。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响水县文广新局本年收入合计153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响水县文广新局本年支出合计132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13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3.78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工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32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0.76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工资。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3.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9.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4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文广新局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153.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4.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6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0.76万元,增加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文广新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4.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6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部门公务用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部门公务用车。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万元,完成预算的91.09%,与上年决算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陪客人数、安排家常菜节约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调研指导、文化活动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0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调研指导、文化活动等.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80%,比上年决算增加0.2万元; 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120人次。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的30%,比上年决算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为是培训人数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2016 年度全年参加培训5 个,培训26人次。主要为接受文化业务知识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响水县文广新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6万元,比上年减少5.6万元,降低0.8%。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文化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文广新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http://www.jiaxin-hz.com/uploadfile/2017/0825/201708251134099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