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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014369992/2012-00019
  • 生成日期2012-02-21
  • 文件编号响教发〔2012〕16号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开形式网站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组配应急预案
  • 主题
  • 体裁
  • 内容概述
    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修订《响水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因工作需要,我局修订了《响水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现予以印发施行。

各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精神,结合实际,编制或者修订各自的应急总案,并于近期报局备案。

以上通知,希即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响水县教育局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县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根据《响水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教育局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各种自然灾害。

5.影响学校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涉及跨乡镇行政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所在学校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公共事件后,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挂钩职能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快速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加强保障,重点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响水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

  长:魏佳兵 

副组长:张宏鑫        耀  祁尚雅

       龚艳峰  高明惠  薛同盟  王亚群 

  员:杨新春      王红兵  林方栋  陈士锁 

刘兆隽  茆训海  潘龙跃     王清波 

蔡玉华  陆胜荣  袁海涛  刘永亚 

各学校校长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教育系统较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教育系统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特别较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教育部门处置能力时,应依照组织程序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年度教育系统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应急处理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科室及学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组:

⑴应急救援组

由王亚群同志任组长,安全管理科、职社科、体卫艺科、校舍办、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业务管理科室、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联系科室等科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救援工作。

⑵善后处理组

由张宏鑫同志任组长,郑峰、祁尚雅、龚艳峰同志任副组长,规财科、监察室、勤俭办、红会等科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⑶宣传报道组

由郑峰同志任组长,办公室、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联系科室等科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报刊、网络报道,接待媒体记者,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⑷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组

由赵耀同志、高明惠同志、王亚群同志分别任组长,职社科、初教科、中教科等科室工作人员分别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稳定工作。

3.中小学(幼儿园)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⑴及时迅速地向县教育行政部门、当地镇人民政府(中心社区、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⑵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⑶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⑷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幼儿园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⑸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⑹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⑺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⑻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同时报地方党委、政府。情况特殊的,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安监、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

(4)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进展的情况。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发生安全事故以后,各类事故的统计数据在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之前,必须先报告教育局办公室统一扎口,防止信息失准。事故情况对外信息报道由教育局办公室扎口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上报或发布事故信息。因事故信息失实,损害教育系统及全县形象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3.预防预警行动

(1)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职能科室和学校必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结合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类学校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通报给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

五、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

    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响水县教育网、学校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渠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增强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学校要根据工作分工和安全职责,分块(线)开展面向不同层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演练

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学校要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要重点进行火灾、水灾、地震、楼道安全等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六、预案启动及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全县各校(或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同时上报县教育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并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县教育局接报,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县教育局事故应急处置各工作组应按相应工作职责和要求立即开展事故应急处理。

七、各学校(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定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人防、制度防及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响水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的相关规定,抓紧制定完善本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单位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校园内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和疏散通道畅通工作,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抓好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行政领导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为全县教育的和谐发展作出我们的贡献。

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