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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014369677/2013-00073
  • 生成日期2013-09-09
  • 文件编号响政办发〔2013〕49号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公开形式网站,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组配专项规划
  • 主题
  • 体裁
  • 内容概述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省市属各相关单位:

《响水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99 

响水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一、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总体目标

三、形势和现状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现状

(二)气象灾害防御非工程现状

(三)气象灾害防御薄弱环节

四、气象灾害防御

(一)气象灾害影响

(二)气象灾害防御非工程性措施

(三)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措施

(四)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

(五)气象灾害防御制度

(六)应急预案响应

(七)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

五、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及恢复重建

(一)气象灾害预评估

(二)灾中评估

(三)灾后评估

(四)救助安置和恢复生产

(五)实施综合性减灾工程

(六)完善灾害保险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发展规划

(三)强化法规建设

(四)健全投入机制

(五)依托科技支撑

(六)加强部门联动

(七)提高防灾意识

 

 

 

 

 

 

 

响水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一、总则

响水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淮河下游地区,东濒黄海,北枕灌河,西连灌南、涟水,南抵中山河与滨海县毗邻。地理坐标为北纬33°5651″—34°3243″,东经119°2951″—120°0521″。历史上的响水是由黄河夺淮冲击形成的平原,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县境东西长61公里,南北宽23公里,总面积1473.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5.73万亩,总人口61.48万人,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为1.72亩。拥有海岸线43.14公里、灌河岸线34.5公里、中山河岸线63公里,海域总面积1600平方公里,其中滩涂面积46万亩。

响水县地处暖温带南缘,属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因濒临黄海,又具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征。气候温和湿润,雨水适中,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冬季受极地大陆气团影响,夏季又在热带暖气流控制之下,南北冷暖空气常在本地交汇,暴雨、旱涝、台风、大风、冰雹、雷电、阴雨、低温等灾害天气时有发生。响水气象局1966年建站至今,不完全统计共遭遇各种气象灾害130余次,年均三次左右。特别是近年受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影响,台风、暴雨、干旱、冰雹发生次数明显增多,极端天气也时有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构成严重威胁。现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的意义

21世纪初期是响水发展经济、深化改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是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构建“和谐响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要求,以《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为准则,科学编制符合响水特色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对加强气象灾害的科学预测和防御,加快我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2.《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94号)、《江苏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09-2020年)和《中国气象局关于推进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方式的指导意见》(气发[2012]44号)等。

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全县区域内。规划期为2013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分十二五规划和到2020年远期规划。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为重点,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防(减)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降低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非工程性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深入研究气象灾害发生机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探索减轻自然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损失。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气象灾害防御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按轻重缓急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要素,合理配置减灾资源,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程,加强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4.坚持依法科学防灾原则。气象灾害防御遵循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依法行政,确保防灾措施落实到位,提升我县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三)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和防御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多渠道筹集资金,建成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提高全民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使气象灾害损失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到2020年,气象灾害防御取得明显成效,工农业经济发展以及人类活动控制在气象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城乡人居气象环境总体优良。

1.近期目标(20132015年)。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以防为主、配套齐全、结构合理、功能先进的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有力、保障到位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成气象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研究我县气象灾害的区域分布和形成原因,编制全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突发气象灾害防灾预案。加强对气象及其相关灾害风险性评估方法的研究,建立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开展对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重大工程建设所在地区灾害风险性评估,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社会化进程。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水务、民政、新闻和相关社会团体协作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和信心。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非工程性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重大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

2.远期目标(20162020年)。按照响水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任务和要求,加快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实施重点水务工程,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加大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工程治理力度,加强沿海和沿河防洪体系建设。防汛防旱、城市防洪、交通防灾等工程建设基本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气象防灾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形势和现状

响水县成陆历史较短,境内地势平坦,由西南向东北倾斜总坡度为1/6000。西南部为废黄河故道,凸起高地高程为▽6-9,最高处约为▽10.0以上,习惯上称为外滩片,表层土质为沙土;中部为废黄河冲积坡地,高程在▽4-6,习惯上称为里滩地区,表层土质为沙壤土;东北为黄泛早期冲积平原,地势低洼,高程在▽2-3.0,习惯上称为海洲圩里,表层土质为粘土。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现状

1.水利设施。我县主要水利工程设施有:县内骨干河道53条,干渠4条,支渠32条,中沟1335条,斗渠1900条,小沟22500条,农渠11200条,生命线堤防197.2公里(其中:海堤35.3公里、灌河堤48.9公里、废黄河堤63公里、通榆河堤50公里),匡筑圩堤81公里,建成中沟以上各类配套建筑物9472座(其中:节制闸145座,桥梁1572座,涵洞6108座,其它1647座),建成小沟级各类建筑物17266座,建成砼防渗渠道1395公里,控制面积77.7万亩。

2.气象设施。全县已建成由1个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11个五要素自动气象站、1个土壤湿度自动观测站组成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组成了由气象兴农网、电子显示屏、96121、气象预警信息短信发布平台及电视、广播等组成的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建成卫星通讯、数字专线、省市县高速气象通讯网;省市县视频会商系统、气象卫星综合应用系统和江苏省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投入运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二)气象灾害防御非工程现状

县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及有关部门明确了气象工作分管领导,成立了由近300名镇(区)、村(居)、社区、学校、重点企业等志愿者组成的气象信息联络员队伍;制定了《响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台风、寒潮、防汛等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各镇(区)也都建立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预案,气象灾害社会化管理水平和全社会主动防灾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同时,依托气象灾害预警业务平台和气象信息分发服务系统,初步建立了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三)气象灾害防御薄弱环节

1.现有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还不完善。农村雷电、海上气象要素、高速公路大雾等监测能力不足。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尚未做到实时共享,预警信息发布尚未做到全天候、无缝隙和全覆盖,突发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预警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重大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不足。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制还未健全,一些建(构)筑物缺乏必要的抵御重大气象灾害的装置和设施。部分缺乏气象灾害防御措施的新建项目对原有防灾减灾工程设施或防灾体系造成一定的影响和破坏,防灾减灾工程难以充分发挥效应。部分堤防、排涝泵站等工程严重老化,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沿海捕捞业安全形势严峻,从业人员气象灾害信息掌握不及时,海洋渔业生产面临较大安全隐患。气象与特色农业生产及其病虫害发生规律之间的关系、利用气象资料提高工农业生产的效益研究还不充分,缺少防范不利气象条件造成农业次生灾害的工程措施。

3.基层和公众气象灾害主动防御能力不足。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与防灾减灾体系发展的保障能力不足,气象灾害防御常识宣传还不够,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还不强,相关法规还不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能力较弱,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气象灾害防御

(一)气象灾害影响

1.对农业的影响。农业是各类产业中对气象灾害反应最敏感,受影响最强烈的产业,在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农业气象灾害发生频率增加、危害程度加剧,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增加,农业遭受气象灾害的损失增加。气象灾害对我县农业影响较大的灾种主要有旱涝、低温冷害、大风、冰雹和大雪等。干旱对棉花、小麦、玉米、大豆等有一定影响,也会引发水稻高温逼熟和水果、花卉苗木等作物生理性病害甚至缺水死亡等情况。暴雨、洪涝是我县重大气象灾害,水稻、棉花、小麦等农作物受其影响很大,会造成鱼虾池溢水、倒堤、鱼虾逃逸。大雪、低温冻害对小麦、水果、油菜、蔬菜等农作物损害较大,当鱼池水面被冰覆盖会引发鱼、虾等缺氧。冰雹主要危害冬作物及春播作物,特别是对收获期间的果树、小麦生长后期和棉花苗期的破坏更为明显。大风(台风、龙卷风)等对水稻、棉花、小麦等作物后期影响很大,易造成设施农业大棚倒塌、农作物倒伏,导致基础设施落后、抵御风险能力薄弱的畜禽圈舍倒塌,压死压伤畜禽,同时对沿海作业和捕捞业影响很大。

2.对交通运输的影响。气象条件对交通运输的影响极大,特别是大雾、暴雨、道路结冰、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更为明显。大雾时能见度较低,容易引起交通事故。能见度低于100的浓雾是公路和水运交通的雾害指标。暴雨易造成路面积水,甚至淹没路面,影响交通安全。长时间的强降水,会引起公路渍水,导致路基松动,路面坍塌。道路结冰是引发冬季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台风引发的连续暴雨和大风,危及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易引起城市内涝。

3.对电力的影响。大部分输电线路故障是气象灾害引起的,其中影响严重的有雷电、大雾高湿、大风和电线结冰等。受雷击影响,当雷电过电压超过线路绝缘水平时,就会引起输电线路绝缘子串闪络或线间、线对接地体闪络而发生故障。大雾会严重降低绝缘子的绝缘性能,增加绝缘子表面漏电,导致绝缘子闪络,引发线路故障。大风引起的振动会造成输电导线疲劳断股甚至断线,振荡、跳跃和舞动会造成导线间闪络,也会引起导线断股、断线。大风时导线对杆塔放电或摆动周期不一,也会造成线间闪络,使导线烧伤、断股甚至断线。导线和架空地线的温度在零度以下时易形成电线结冰,当机械荷载超过设计允许值到一定程度时,会造成断线、倒杆等事故,导致电网大面积受损。

4.对城市建设的影响。气象灾害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影响也显得日益突出,影响较大的有高温热浪、暴雨和城市内涝、雷电、大风和城市积雪等。夏季高温极易引起中暑等疾病。持续高温天气还会造成单位、居民大量使用制冷设备,致使供电供水系统长时间超负荷运作。汛期暴雨、连阴雨导致城区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的地段发生内涝,使交通瘫痪,影响城市运转和市民生活,也容易导致大量物资被浸泡损坏或企业被迫停产。雷击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又一大灾害,易损坏建筑物和电器,造成供电网络、计算机和网络通信系统的瘫痪。近年来我县雷暴日数逐年增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热岛效应”和高层建筑“狭管效应”导致城市街巷内小尺度、瞬时强风呈增强趋势。台风带来的狂风和小尺度强对流引起的大风,易吹倒户外广告牌和树木,引发人员伤亡。城市冬季积雪会导致交通瘫痪、电讯中断、电力设施受损,影响企业生产。

5.对保险业的影响。影响我县保险行业的主要灾种有大风、暴雨、雹灾、雷电等。随着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加,气象灾害理赔更加频繁,理赔金额特别是农业气象灾害理赔呈逐年上升趋势。

6.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气象条件是影响人体生理、心理感觉的一种重要因素。气温过高或过低会引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雾气中含有一些污染物,呼吸后对人体健康不利。大气污染直接或间接影响人体健康,引起感官和生理机能不适,产生亚临床和病理改变,出现临床体征或存在潜在的遗传效应,发生急、慢性中毒或死亡等。

(二) 气象灾害防御非工程性措施

1.防灾减灾指挥系统。一是县应急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县应急办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统一协调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通过整合各职能部门各自分立、互不相通的信息资源,形成一个以应急办为中枢,面向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应急指挥系统,逐步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同时发挥气象部门现有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全面履行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二是县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县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完善监测设施,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和洪涝、台风、干旱等灾害处置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传达省市防指各项指令,按指令调度防洪抗旱工程,联络协调各镇(区)和各成员单位进行抗洪抗旱和抢险救灾。各镇(区)、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镇(区)或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三是部门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当监测到可能有重大灾情发生时,及时组建气象灾害防御临时指挥部,临时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县气象局。指挥机构根据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布置防灾减灾工作。逐步完善多灾种预警方案,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减少或避免因灾害造成的损失。

2.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一是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报服务。应用各种实时观测资料,对上级台站的预报进行小空间尺度的订正,提高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警报质量,实行从灾害性天气预报向气象灾害预报的转变。二是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规范短时预报、临近预报和警报的业务流程,实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和落区信息,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联防。三是开拓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渠道。依托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大力推广手机短信、小区广播、农村有线广播直播系统、农村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渠道,开展镇(区)“信息直通系统”服务,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3.气象灾害防御。一是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做好暴雨预报警报工作,认真排查整改防洪隐患,及时落实防御措施;预先排空城市地下排水系统,防止城市内涝。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开展综合治理,修筑堤防,整治河道,合理采取蓄、泄、分等工程性措施,降低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加强灾害应急避险,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群。加强农田排涝管理,注重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和维护,洪涝灾害时及时排涝。二是沿海风暴潮防御。在涉海部门、沿海镇(区)村(居)和渔业公司、出海渔船以及沿海渔港、出海卡口设置警示牌,配备气象信息接收装置,沿海镇(区)村(居)和渔业公司落实信息员,提高风暴潮预警服务能力和防御水平。编制风暴潮防御预案,建立沿海镇(区)村(居)、渔业公司渔船两条二级防御风暴潮管理组织和信息网络,完善风暴潮灾害防御保障体系,开展风暴潮灾害防御预案演练。三是干旱防御。重视干旱监测预报,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建立与旱灾相关的气象资料和灾情数据库。对将出现或已出现旱情的地区进行调查,开展旱情评估,指导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合理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抢先灌溉、提前蓄水,减少干旱损失,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设施农业旱涝墒情专项服务,推广应用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建设滴灌示范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河道疏竣和农田水利建设。四是大风防御。加强大风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大风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加强大风灾害防御,及时加固棚架、临时搭建物、广告牌及农业设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停止高空、户外作业,水上和海上船舶停止生产回港避风。加强防风设施建设,永久性和临时建筑以及农业产业、农业设施等根据大风灾害风险区划进行规划,加大对防风设施的投入力度。大力推广果园、花卉苗木等园区防风林带建设。五是雷电防御。按照“布局合理、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和建设雷电监测网,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御能力,及时发布、传播雷电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建立防雷管理机制,制定农村防雷技术规范。各镇(区)和有关单位根据雷击风险等级,定期检测,发现雷击隐患及时整改,减少雷击灾害事故。加强雷电科普知识和防雷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实现雷电防护知识进村入户,提高群众防雷减灾意识,增强自我防护和救助能力,有效减轻雷电灾害损失。加强雷电技术服务,规范和加强防雷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性审查和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建立防雷产品测试和检验技术服务体系,保证防雷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雷击灾害调查分析,做好雷击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提供雷击灾害成因的技术性鉴定意见,为雷击灾害事故处理及灾后整改与预防提供科学依据。六是冰雹、龙卷防御。提高冰雹、龙卷监测和预报水平,加强气象雷达跟踪探测,开展冰雹、龙卷等强对流天气预报技术研究,探索冰雹、龙卷临近预报,进一步提高预报准确率。探索人工防雹技术,适时开展人工消雹工作,减轻冰雹危害。七是高温热浪防御。加强高温热浪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以及防御对策,做好供电、供水、防暑医药用品和清凉饮料供应准备,改善工作环境及休息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降温。八是雪灾防御。加强大雪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强化雪灾应急联动,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工作。加强气象与民政、住建、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做好敏感行业雪灾防御。农业、交通、电力等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防御指南和应急预案加强和指导抗雪灾工作,做好农业设施、输电设施、钢构厂房的抗雪压标准化建设。九是低温冰冻防御。做好低温冰冻、电线覆冰、道路结冰等预报服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按照防御指南做好防冻保暖措施。农业部门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技术指导,积极采取科学防冻措施。加强电网低温冰冻防御,对电线覆冰高风险区,优化网络结构,提高建设标准,从源头上减少冰冻造成的损失。十是大雾防御。积极开展大雾天气预报服务,深入研究大雾天气形成机理,提高大雾预报准确率,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制定一套适合本地特点、行之有效的大雾应急预案,在连续出现大雾并可能对敏感行业造成影响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调度,避免或减轻因大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高输电线网抗污强度标准,合理安排线网清扫周期,防止电网污闪。加强对雾滴附着瓷瓶的导电率研究及瓷瓶质量监测检查,针对大雾天气增加特殊巡视,及时清理凝结污物。气象和交通部门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高速公路、航运水道大雾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大雾对交通影响的研究,遇大雾天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因大雾引起的交通事故。

(三)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措施

1.防台防汛抗旱工程。一是防台防汛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强对水毁工程、大中型病险涵闸的除险加固工作力度,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重点做好四大提防工程。继续实施海堤达标工程,修复部分水毁工程,加大病险涵闸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海堤抵御风浪的总体能力。实施灌河堤达标工程,使灌河堤达到总体规划明确的防御水平和国家规定的堤防标准。实施废黄河堤实施达标工程,继续对险工患段进行除险加固,并依照复核成果加固沿线穿堤建筑物。实施通榆河堤险工患段整治工程,加大种植力度、净化水源、减少水土流失,进一步巩固我县防洪防线。二是农田有效灌排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5.3km2,改善灌溉面积225.3km22015年实现农业灌溉渠系利用系数提高到0.65,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达到75%三是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加强水质监督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引进先进设备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合理配置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早日实现水资源管理现代化。

2.气象灾害监测监控系统。一是建立气象综合监测网。完善510公里格多要素距自动气象监测网,实现镇区全覆盖;在沿海高速响水段建立包括能见度要素的自动站;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建立多要素自动气象监测点;在优质水稻、小麦、棉花和设施农业生产基地以及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含地温、墒情等要素的自动气象站和小气候监测站;在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含水温、溶氧量等要素的自动气象站和小气候监测站;在沿海地区建立梯度风观测站;在中心镇等防雷电重点区域建设大气电场监测点。二是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县设立8个气象灾害实景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在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建立加密视频实况监测点。三是建立完善实时气象报警系统。建立气象自动站和资料实时处理平台,当雨量、风速、气温等要素达到警戒指标时,实现10分钟内自动报警。四是完善全县防灾减灾群测群防网络。完成2个示范镇、4个示范村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完成全县中小学校防雷工程,建设20个农村防雷示范工程推广项目;完成气象条件及特色农业关系研究,建成水产养殖、蚕桑和设施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加强气象条件所引发的交通安全、疾病流行等公共安全工作。全县气象信息覆盖率达95%

3.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全县规划建立2个人工增雨作业基地,配备人工影响天气设备、运输作业车和必要的增雨作业装备,并实施人工消雹研究和作业,以减轻雹灾损失。

4.防雷工程。加强雷电探测、预警预报。防雷装置建设,覆盖率达100%。针对不同的建(构)筑物或场所,不同的信息系统及电子设备,不同的地质、地理和气象环境条件,开展雷击风险评估,量身定制雷电防护方案与防雷措施。重视农村地区防雷工作,规范和加强农村地区防雷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按计划推进农村防雷示范村和示范工程建设。

5.应急避险工程。各镇(区)、各村(居)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避灾点,在醒目位置挂置“气象灾害应急避险安置点”标志,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避险场所容纳力,要求地势较高、不受洪涝和地质灾害影响,交通便利、钢混结构、防雷设施检测合格、能抵御12级以上大风和40厘米以上积雪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袭击,医疗救治、电力供应、救灾物资有保障。

6.警示标志工程。各镇(区)、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及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要求,对雷击、大风等各类气象灾害易发地段、场所进行排查,粘贴、悬挂“雷击危险点”等警示标志和防范知识图片。

7.信息网络工程。实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信息进村入户”两大工程,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资料实时传输网络。完善国家、省、市、县气象高速宽带网和气象会商系统,建立和完善气象部门与镇(区)的视频会商系统和信息直通系统。完善掌上气象台WAP站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和防汛防旱指挥部信息网络工程。

8.应急保障工程。加强应急保障工程建设,完善应急保障机制,配备气象应急车。当县内化工企业、油库等高危单位及交通干道等公共场所发生危险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泄漏扩散时,第一时间开展气象应急保障。充分利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平台,实施全程监测预警,提供气象跟踪服务,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四)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

1.机构设置。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即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各镇(区)按“五有”(有职能、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考核)标准组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任务。

2.机制建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制,继续加强部门和镇(区)分灾种专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预案演练。健全“县、部门和镇(区)、村居”三级信息互动网络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管理和组织协调机制,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3.队伍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家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气象信息员队伍和气象志愿者队伍建设。在镇(区)和有关部门设置气象协理员职位,明确气象协理员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在行政村设立气象信息联络员,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公共场所以及人口密集地段建立气象志愿者队伍。不断优化完善协理员队伍培训和考核评价管理制度。

(五) 气象灾害防御制度

1.风险评估制度。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是识别和确定面临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强度和概率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影响程度,确定受影响地区及工程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程度与等级,推荐降低和消减风险的相关对策。建立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相应的强制性建设标准,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内容,确保在规划编制和工程立项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的影响。

2.部门联动制度。加快完善减灾管理行政体系,出台部门联动相关规定与制度,提高部门联动的执行意识和积极性。针对气象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公共安全问题,进一步划分政府与部门在减灾工作中的职能与责任,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应用,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

3.目击报告制度。建立目击报告制度,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和灾情有及时详细的了解,为进一步监测预警打下基础。各镇(区)气象信息服务站以及镇(区)和村居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应及时收集上报辖区内发生的灾害性天气、气象灾害、气象次生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协助气象等部门进行灾害调查、评估与鉴定。鼓励社会公众第一时间向气象部门、镇(区)气象服务站上报目击信息。

4.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依据国家《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开展规划与建设项目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将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纳入规划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内容,避免或减轻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受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的影响。

(六)应急预案响应

本县范围内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重大突发气象灾害时,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按照《响水县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有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1.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不同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确定灾害应急响应等级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2.组织方式。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和日常工作。县政府适时组建由各部门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组织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应急救灾工作。根据灾害种类和救灾工作实际需要,成立灾情评估、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运输、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安全保卫、救灾捐赠、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工作组。

3.工作流程。包括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灾后救助和重建等。一是预警启动。县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报告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报请县政府启动应急响应。二是应急响应机制。对于即将影响全县较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应急协调会议,作出响应部署。各镇(区)和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防御、救援和保障等行动,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对突发性气象灾害,县气象局直接与受灾害影响区域的镇(区)和单位联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三是信息报告和审查。出现气象灾害后,各镇(区)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气象局或气象灾害应急办报告。气象局或气象灾害应急办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核查,及时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县指挥机构。同时加强联防,并通报其他地区做好防御工作。四是灾害先期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区)、县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县气象局。五是应急终止。气象灾害应急结束后,由气象局提出应急结束建议,报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七) 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

根据社会各方面在灾害防御中的职责、地位、权利和利益关系,建立政府、行业、企业、事业、团体、民众相互协调、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突发气象灾害紧急救援工作体系。

1.建立权威、高效的处置气象灾害危机管理体制和指挥机构。建立综合性的社会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机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强化现行的气象灾害危机管理体制和指挥机构,充分发挥其在人员、技术、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其综合协调和信息沟通的功能,做到有常设办事部门,配备有经验的危机处理专家和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危机处理设备,每年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切实履行管理和指挥职能。

2.建立四支应急救灾队伍。一是应急救援队伍。以基层民兵组织为基础,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明确应急队伍人员职责,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之成为抗灾救灾的主要力量。二是信息员队伍。主要由村(居)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水、冰雹、龙卷、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社区、镇(区)村(居)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工作。气象灾害基层应急队伍工作经费,由政府财政给予保障。三是应急专家队伍。建立由气象、水务、农业、住建、国土等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组成的应急队伍。应急管理专家组负责为气象应急处置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气象灾害风险预评估和灾后重建评估等工作。四是应急志愿者队伍。加快组建训练有素、服务专业、经验丰富、反应迅速、覆盖全县的气象应急志愿者队伍。创新组织方式,动员更多公众力量有序有效参与气象应急管理,广泛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参与重大突发气象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订气象应急志愿者服务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气象应急志愿者队伍培训、演练和调度参与应急救援等活动。

3.建立气象灾害危机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气象灾害危机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是政府实行统一指挥、果断决策和快速行动的技术保证。建设先进的气象灾害监测和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快捷的信息传输网络和综合性灾害应急基础数据库,并实现与政府应急指挥系统的技术对接,融入到政府的公共信息网络中。

4.建立快捷的灾情信息报道机制。正确处理和把握重要公共信息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加快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危机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一致的、可靠的灾情和紧急救援信息,为社会公众在第一时间里了解气象灾害信息、开展灾害防范和自救、减轻灾害损失提供服务。

5.构建气象灾害危机宣传教育机制。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文化阵地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树立危机意识,增强灾情观念,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常备不懈、有备无患;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了解和熟悉防灾减灾的各项法规制度,自觉依法参与防灾减灾行动和实施灾害应急管理,有效防范气象灾害危机的发生,减轻灾害损失。

五、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及恢复重建

根据气象灾害时间演变过程(即气象灾害的孕育、发生和发展、结束过程),对气象灾害评估可分为预评估、实时(灾中)评估和灾后评估三个方面。气象部门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评估系统,全面考虑当地气候资源,掌握区域气候模式,增强气候预测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对环境、资源、生态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的预评估,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气候预测背景;加强气象灾害的跟踪评估;提高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后评估能力;提供气象灾害对各行业的影响、形成原因分析及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等。

(一)气象灾害预评估

1.灾害预测。在气象灾害监测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研究的基础上,对未来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区和强度等进行预测。

2.损失预估。根据历史资料分析,用模型方法(数学模型、智能模型)计算,得出灾害损失的宏观预测数据。

3.效益预估。对通过组织抗灾、救灾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产生的效益进行预估。

(二)灾中评估

1.跟踪监测。应用雷达、卫星遥感、自动气象站等先进技术,跟踪气象灾害的发展,结合信息员收集汇总的信息,准确监测成灾地点、灾害强度和特征。

2.跟踪评估。对已造成的损失进行实时评估,对灾害可能扩大损失以及减灾效益进行预估。

(三)灾后评估

1.灾情调查。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资料,确定灾害影响范围、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各类承灾体(人、畜、房屋、工程设施、交通、通信线路、桥梁、燃气管道、耕地、农作物、物资等)受损程度的评定和分类统计。

2.灾情评价。计算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价;进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评价;给出灾害等级,进行灾情综合评价。

3.对策建议。根据灾害评价结果,给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对策建议。

(四)救助安置和恢复生产

一旦发生气象灾害,由民政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灾民救助安置。组织发动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同时密切注视可能出现的新的灾情,进一步做好防大灾、抢大险准备工作。

(五)实施综合性减灾工程?谁负责?

对各地灾后恢复重建能力进行评估,统筹兼顾制定灾后重建规划。逐步建立灾后重建标准体系,使灾后重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

(六)完善灾害保险机制

保险是转移、分散灾害风险,尽快恢复灾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大力实施各种形式的气象灾害保险,扩大灾害保险与再保险的领域和范围;兴办减灾企业,从提高减灾效益中提高保险部门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减灾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应急、气象、水务、建设、农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明确各镇(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气象灾害防御领导体系,统一决策、统一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围绕防灾减灾主题,抓实气象灾害防御培训,夯实气象灾害防御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完善发展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在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规划编制中,充分体现气象防灾减灾的作用和地位,明确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各镇(区)、各部门根据规划要求,把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作为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三)强化法规建设

切实履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理涉及气象防灾减灾领域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监管的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律和科普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气象、认识气象、应用气象。

(四)健全投入机制

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各镇(区)以及气象、水务、农业、国土资源、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大工程建设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等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对灾害的救助、损失的转移分担和在恢复重建中的作用。

(五)依托科技支撑

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增加气象科技投入,加大对气象领域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支持,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增强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提高全社会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能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加强部门联动

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的实时共享,促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利用交流合作契机,丰富防灾减灾措施。加强与院校合作,建设高素质气象科技队伍,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强有力保障。

(七)提高防灾意识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媒体牢牢抓住灾害防御的特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典型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加强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配全镇(区)气象协理员、部门气象联络员、行政村气象信息员,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播以及灾情收集与上报、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